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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不影响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和参加高考正常录取。网上报名时间定在6月26日至29日,考核时间定在7月5、6日,录取时间定在7月15日前。在此期间,各项重要通知都将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网站及时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咨询电话:0731-88830804,88879804,88830995。

1.综合评价录取的含义

综合评价录取是普通高校招生的一种录取方式,是指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基础上,由高校组织对高考成绩达到高校考核资格线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和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以下同)作为录取的依据。

2.综合评价录取的目的及意义

综合评价录取的目的是为了探索新形势下高考录取新模式,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选拔优秀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机制,引导基础教育加强素质和能力培养,推进素质教育。

综合评价录取的意义在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考录取制度,突出高校选才主体,打破高考录取“唯分数”的束缚,将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从而实现高等教育在人才选拔与人才培养理念上的对接。

3.招生计划、性质及招生专业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今年继续在湖南省试行,招生计划为500名,其中文史类50名、理工A类300名、理工B类70名、理工C类80名,全部为国家任务计划,以追加计划的方式单独公布,不包含在湖南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具体招生专业请考生查阅《中南大学2013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的中南大学2013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计划表。

4.报名条件

符合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的理科考生或文科考生,均可以参加报名。

5.报名时间及方式

6月26日8:00至6月29日8:00为报名时间,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只能按照文史类、理工A类、理工B类、理工C类分别报名,不能兼报。根据考生自愿原则,凡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欲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在“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中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真实、细致地填报所需信息。

6月26日8:00开通网上报名系统,6月29日8:00关闭报名系统,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名和信息修改。

6.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2013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的“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中(除理工C类外)的专业志愿栏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同时务必于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湖南省高考志愿时,在“综合评价录取”志愿栏中填报中南大学(院校代号“4302”,专业代号“97”),未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

7.考核资格确定

考核资格按照文史类、理工A类、理工B类、理工C类分别确定,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和参考人数之比为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数、资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和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7月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布。

8.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及评价办法

⑴ 考核方式为站点式面试。

⑵文史类、理工A类、理工B类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个性特长等6个方面,理工C类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专业素养等6个方面。

⑶ 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内容,每位考生须参加6个不同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考核时间为5分钟。

⑷考核评价采用等级制,设A、B、C、D、E五等,A等的权重分值为18分,B等的权重分值为16分,C等的权重分值为14分、D等的权重分值为12分、E等的权重分值为10分。考核评价等级折算分值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构成综合评价成绩。

9.考核日程安排

⑴ 考生报到时间是在参加考核的前1天,参加7月5日考核的考生7月4日报到,参加7月6日考核的考生7月5日报到,报到时需带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熟悉考核场地、参加报到当天17:30举行的“考前培训会”。

⑵ 7月5、6日每日8:00考生参加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候考。

⑶ 7月5、6日每日8:30开始考核。

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必须于指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考核资格。

10.录取原则及办法

⑴ 考核评价结果有5个A等或6个A等的考生,原则上予以录取;其他考核评价等级的考生,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⑵ 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科类确定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核评价等级折算分值、高考优惠分的优先顺序录取。录取率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50%。

⑶专业确定原则: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考核评价等级折算分值、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确定专业。考核评价结果有6个A等的考生,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的第一志愿。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到理工B类或理工C类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⑷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在自主招生批次进行,即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综合评价录取;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科第一批次及以后各批次的录取。

⑸ 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凡被确定具有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于7月9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布综合评价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及专业,并于湖南省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第一批次录取开始前办理录取手续。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第一批次及以后各批次的录取。

11.报名考核费及食宿安排

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自主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湘价费[2008]85号)规定的自主招生收费标准,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的考生需交报名考核费200元。参加考核的考生,食宿自理。

12.考核程序的科学性、公平性

综合评价录取方式既符合国家的招生政策,又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以创新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考核方法为前提,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主要考核内容,力求考核结果能真实反映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考核程序科学、合理。

为了保证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过程公平、公正,整个组织过程中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和专家组、纪检组的职能相互分离、互不干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认定考核结果,工作组负责接待考生和组织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制定考核内容、现场考核和对考生进行评价。考核专家由学校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专家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能力和素质等情况给出考核评价,由工作组汇总各专家考核评价结果,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检查。

13.组织管理和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协调整个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下设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专家组、纪检组、宣传组,各组成员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纪检组按规定程序全程参与监督。对于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1-88879252)。

14.考生参加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核如未被录取,不会影响其高考正常录取

因为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计划是追加计划、单独公布,且综合评价录取的时间在提前批次结束后、第一批次开始前,不影响考生被本科提前批院校、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包括中南大学)及以后各批次院校的录取。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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