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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8 13:07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南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的要求和规定,我校对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了面试考核。按照录取原则,根据综合评价成绩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控制线如下表:

类别

招生计划

1.2倍人数

拟录取资格数

拟录取控制线

备注

历史类A

26

31.2

31

698

698同分6人,合格5人。取面试成绩高者5人合格。

历史类B

30

36

36

696

696同分11人,合格10人。取面试成绩高者10人合格。

历史类C

6

7.2

7

698

698同分2人,合格1人。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合格。


 物理类A        


   66          


  79.2          


      79                  


    712                        

712同分3人,合格2人。取面试成绩高者2人合格。

物理类B

51

61.2

61

709

709同分9人,合格7人。
其中,先取面试成绩高者6人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2人均无优惠分,取语文成绩高者1人合格。

物理类C

59

70.8

70

708

708同分9人,合格2人。
其中,先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2人均无优惠分,取语文成绩高者1人合格。

物理类D

65

78

78

688


物理类E

31

37.2

37

703

703同分3人,合格1人。
其中,面试成绩相同的2人均无优惠分,取语文成绩高者1人合格。

物理类F

25

30

30

704

704同分3人,合格2人。取面试成绩高者2人合格。

物理类G

65

78

78

685

685同分11人,合格9人。取面试成绩高者9人合格。

物理类H

31

37.2

37

691

691同分2人,合格1人。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合格。

物理类I

45

54

54

691


合计

500

600

598



拟录取资格确定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外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2倍。

录取原则: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外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

   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731-88879252(不接受招生咨询)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综合评价成绩查询网址: 点击进入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中南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公示期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