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南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的要求和规定,我校对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了面试考核。按照录取原则,根据综合评价成绩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控制线如下表:
类别 |
招生计划 |
1.2倍人数 |
拟录取控制线 |
拟录取资格数 |
备注 |
理工A类 |
169 |
202.8 |
725 |
202 |
725同分23人,合格5人。 其中,先取面试成绩高者4人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2人均无优惠分,取语文成绩高者1人合格。 |
理工B类 |
140 |
168 |
720 |
168 |
720同分21人,合格1人。 其中,面试成绩相同的3人均无优惠,取语文成绩高者1人合格。 |
理工C类 |
55 |
66 |
698 |
66 |
698同分6人,合格1人。 其中,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合格。 |
理工D类 |
76 |
91.2 |
706 |
91 |
706同分9人,合格2人。 其中,取面试成绩高者2人合格。 |
文史A类 |
30 |
36 |
718 |
36 |
718同分7人,合格4人。 其中,先取面试成绩高者2人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4人均无优惠分,取语文成绩高者2人合格。 |
文史B类 |
30 |
36 |
715 |
36 |
|
合计 |
500 |
600 |
599 |
拟录取资格确定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2倍。
录取原则: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
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731-88879252(不接受招生咨询)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731-88830995传真:0731-88830630。
综合评价成绩查询网址: 点击进入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8月9日
中南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公示期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