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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09 12:00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南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的要求和规定,我校对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了面试考核。按照录取原则,根据综合评价成绩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控制线如下表:

类别

招生计划数

1.2倍人数

拟录取控制线

拟录取资格数

备注

理工A类

169

202.8

703

202

703同分21人,合格18人。

取面试成绩高者18人。

理工B类

140

168

691

168

691同分18人,合格8人。

取面试成绩高者8人。

理工C类

55

66

671

66

 

理工D类

76

91.2

680

91

680同分7人,合格1人。

取面试成绩高者1人。

文史A类

30

36

706

36


文史B类

30

36

705

36

705同分7人,合格4人。

其中,取面试成绩高者3人合格,面试成绩相同的2人均无优惠分,取语文成绩高者1人。

合计

500

600

 

599

 

拟录取资格确定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大类(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2倍。

录取原则: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

大类(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大类(专业)顺序确定大类(专业),无大类(专业)志愿级差。对大类(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大类(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731-88879252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综合评价成绩查询网址:点击进入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中南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公示期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