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南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的要求和规定,我校对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了面试考核。按照录取原则,根据综合评价成绩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控制线如下表:
类别 |
招生计划数 |
1.2倍人数 |
拟录取 控制线 |
拟录取 资格数 |
备注 |
文史A类 |
30 |
36 |
730 |
36 |
730同分7人,合格5人。 其中:面试成绩高者4人;面试成绩相同的2人中,均无优惠分,语文成绩高者1人合格。 |
文史B类 |
25 |
30 |
722 |
30 |
722同分7人,合格4人。 取面试成绩高者4人。 |
理工A类 |
185 |
222 |
719 |
222 |
719同分28人,合格23人。其中:面试成绩高者22人;面试成绩相同的3人中,均无优惠分,语文成绩高者1人合格。 |
理工B类 |
140 |
168 |
705 |
168 |
705同分17人,合格13人。 取面试成绩高者13人。 |
理工C类 |
55 |
66 |
683 |
66 |
|
理工D类 |
65 |
78 |
695 |
78 |
695同分6人,合格2人。 取面试成绩高者2人。 |
拟录取资格确定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大类(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2倍。
录取原则: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
大类(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大类(专业)顺序确定大类(专业),无大类(专业)志愿级差。对大类(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大类(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731-88879252 招生办公室:0731-88830995传真:0731-88830630)。
综合评价成绩查询网址:点击进入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中南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公示期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