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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6-07-09 00:00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南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的要求和规定,我校对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了面试考核。按照录取原则,根据综合评价成绩及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综合评价录取控制线如下表:

类别

招生

计划

合格

控制线

录取资格

人数

拟录取

人数

备注

文史A类

40

677

40

40


文史B类

30

662

30

30

662同分4人,选面试成绩高的1人

理工A类

230

697

230

223

697同分16人,选面试成绩高的6人,

面试成绩相同的4人,选语文成绩高的2人;

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7人

理工B类

90

686

90

86

686同分9人,选面试成绩高的5人;

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4人

理工C类

50

666

50

50


理工D类

50

676

50

50

676同分3人,选面试成绩高的2人;

备注:

录取资格确定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录取资格。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

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731-88879252 招生办公室:0731-88830995传真:0731-88830630)。

综合评价成绩查询网址: 点击进入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9日

中南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期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