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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4年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4-02 19:20 浏览次数:

中南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南大学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我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政策和领导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一) 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二) 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 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四) 高中三年前五个学期期末成绩年级排名在前5﹪。

二、选拔程序

㈠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5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02.197.64.37/nong2014/)进行报名。

㈡ 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后将生成《中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请考生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申请材料一套,所有材料概不退还。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以邮戳为准,请用邮政快递)。考生可于4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收到情况。

1.《中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此表作申请材料封面。

2.自我介绍(见附件)。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教师推荐信(见附件)。由申请者的班主任提供。

4.中学推荐信(见附件)。需详实评价考生的综合表现,并请校长签名,同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三年前五个学期期末成绩原始记录(年级成绩册中学生所在页或学生成绩登记表)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高中阶段具有所在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学生所在中学开具)。

7.户口簿中户主和学生本人信息及学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学生所在中学的公示榜,须加盖学校公章。

9.高中阶段学生的成长记录(含写实性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支撑材料),须由学校校长签署意见。

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选拔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㈣合格资格确定。合格资格的确定原则是在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基础上,采取远程考核或现场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审核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平时成绩、综合表现和发展潜质。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任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学生进行考核。

㈤ 公示合格名单。学校根据审核和考核结果以及招生计划确定具有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合格资格名单于2014年5月1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同时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中学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本次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在报名表中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三、录取办法

㈠ 志愿填报

我校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具有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中南大学(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设置有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中南大学),并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信息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协商有关录取事宜。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㈡ 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为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根据各省合格考生数按照相应比例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2.录取办法。按照分省招生计划,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报考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确定原则

⑴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专业见下表:

学 院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四

文史

外国语学院

英语

四

文史

理工

文理兼招

建筑与艺术学院

城乡规划

五

理工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四

文史

理工

文理兼招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四

文史

法学院

法学

四

文史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

理工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

理工

统计学

四

理工

物理与电子学院

应用物理学

四

理工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

理工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

理工

化学化工学院

应用化学

四

理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

理工

制药工程

四

理工

机电工程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四

理工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

理工

车辆工程

四

理工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

理工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

理工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

理工

粉末冶金研究院

材料化学

四

理工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

理工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

四

理工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四

理工

物流工程

四

理工

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

冶金工程

四

理工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

理工

环境工程

四

理工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四

理工

工程力学

四

理工

消防工程

四

理工

工程管理

四

理工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

四

理工

遥感科学与技术

四

理工

测绘工程

四

理工

地质工程

四

理工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

理工

生物医学工程

四

理工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采矿工程

四

理工

安全工程

四

理工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四

理工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矿物加工工程

四

理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

理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

理工

自动化

四

理工

电子信息工程

四

理工

通信工程

四

理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

理工

湘雅医学院

麻醉学

五

理工

精神医学

五

理工

医学检验技术

四

理工

基础医学院

法医学

五

理工

护理学院

护理学

四

文史

理工

文理兼招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五

理工

航空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四

理工

航空航天工程

四

理工

⑵ 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可填报的专业为上表范围内且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所列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加30分、再同比当年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专业。

⑶ 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㈢ 政策说明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各相关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推荐工作。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此次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76771 15367844800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二办公楼301室)

邮 编:410083

联系电话:0731-88830804   88830995   88830555

传 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附 件:

1.自我介绍信.doc

2.教师推荐信.doc

3.中学推荐信.doc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